三十而立。JC

30 something, best part of my life is just about to begin

下一代

早上的電台,正討論著:身為公眾人物,是否該以身做則,不能使用暴力以免讓小孩子有樣學樣?

我想大多數人都意見都一樣吧,認為身為公眾人物,為大眾所愛戴,追隨,直然也肩負著以身做則教化世人的神聖責任

事實上,他們也有這個能力,對於很多青少年,無論父母怎麼苦口婆心的規勸,還不如他們的偶象一句話來得更有效力.照這樣看來,給下一代樹立一個好榜樣這件事,公眾人物的确責無旁貸.

只是我不禁也有些懷疑:是什麼時候開始,大多數的父母都把教育孩子的重任都交到他人手中了?成績不好,是老師教得不好;盲目崇拜偶象,是偶象的錯;流連不良場所,是交了壞朋友;想像力太豐富不切實際,是看太多小說漫畫電影......

就因為一句:”我們當父母的要賺錢養家啊!不然小孩那有這麼好的生活素質!”,就可以理所當然理直氣壯的把教育小孩的責任御下了嗎?

如果是這樣的話,我無話可說啦!你都搬出”養家糊口”這頂大帽子了,能說什麼?總不能要你學孟母三遷,或教你說沒錢沒關係,像岳飛他媽一樣以沙為紙,以樹枝為筆來教小孩識字吧!

只是,不管怎麼說也好,我還是不太贊成”別讓小孩看太多血腥暴力的畫面,以免小孩有樣學樣”的鴕鳥心態.

是的,我覺得那是鴕鳥心態!

不讓小孩看血腥暴力的畫面,是不是能保證他們以後的人生就不會有血腥暴力的存在?他們以後就不會遇見掠奪匪徒?不會遇見一言不合就拿起士巴拿猛K的路霸?就不會遇上流氓混混來惹事生非?就不會遇上變態强姦犯?

當然我們不鼓厲以暴易暴的方式來解決問題,真的碰上有人打搶的時候也不必英勇對抗奮不顧身,時時要謹記退一步海濶天空,忍一時風平浪靜,盡量以和為貴息事寧人.但有時候,萬一不幸對方完全失去理性,怎麼也避免不了被傷害的時候,我們是該坐以待斃?還是該保護自己,保護身邊的人呢?

與其把小孩隔絕在這些所謂的不良因素之外,是不是該讓他們看清世界的真相,然後學習接受,面對,和當事情發生時,該如何面對!

當然,你會說:”要這樣子教,很麻煩耶,我每天工作那麼忙,那有這美國時間來慢慢教啊!不工作多賺點錢,一定人怎麼能過得舒服?”

嗯,是的,你嬴了,日子過得舒服,工作賺錢,比孩子將來的人生更為重要!

所以我們寧可把可以用錢買到的最好的東西都留給小孩,讓他們從小就戴著厚厚的眼鏡,一個比一個癡肥,家里的電腦只懂得用來打電玩,線上游戲,連用word打封求職信也不懂,然後長大成吃不起苦,沒辨法承受太大的生活和心理壓力,只好飇車酗酒吸毒亂搞男女關係來舒壓.

這就是我們想要的,培養出來的下一代,掌聲鼓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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